摘要

堕胎在传统社会一直是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然而自民国建立以来,在国家法律与社会文化的共同作用下,"堕胎非法"逐步成为社会的主流观念。在此处境下,堕胎在民国时期被迫转入地下,成为产妇秘密的冒险。那些被迫公开并由此导致的堕胎案件显示,因堕胎人数众多,法律几近流于空文。民国法律虽不承认堕胎的合法性,但司法机关对禁绝堕胎的国家诉求态度消极,在案件审理中也存在着明显的轻判倾向。无论是产妇的沉默抗争还是与司法制度形成的正面冲突,都折射出民国刑法堕胎罪的制度实践与其目标相去颇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