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审判制度 ,既非当事人主义 ,也非职权主义 ,而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式审判方式。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以及诉讼结构的改造只能继续推进 ,对职权主义性质的诉讼结构进行当事人主义改造 ,使诉讼程序及法院角色更符合法治即宪政制度对冲突解决以及法院角色的要求。

  • 出版日期2005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