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政府与公民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地位和作用的强弱之别,政府与公民关系也主要体现为"强政府"—"弱公民"的精英治理、"弱政府"—"强公民"的公民自治和"强政府"—"强公民"的平等合作这三种演进模式。"哲学王"思想是精英治理理论的逻辑起点,"强政府"—"弱公民"的特点通过精英治理的几个关键环节体现了出来。市民社会促使了公民自治作为社会治理需求的产生,"弱政府"—"强公民"的关系通过公民自治的主要特点体现了出来。法团主义使政府与公民的合作成为一种可能,而且"强政府"—"强公民"的平等合作有其内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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