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社会经历了一个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即使是当时来华传教士的教育活动也不可避免地被纳入了这一历史进程。由于中国特定的国情,民国教会大学法律教育形成了独立于中国官办和私立新式法律教育的另一个系列的法律教育,并在理论与实践的矛盾运动中表现出了鲜明的特征。从社会转型的视角考察,西方教会学校在中国不仅负有"破坏性的使命",而且也不自觉地承担起了"建设性的使命"。

  • 出版日期2012
  • 单位江苏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