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法学将"金融道德风险"引入自己的理论体系,却由此面临从道德维度去叙说法律思维的现实困境:一方面,将金融风险归因于个体性的"败德";另一方面,将解决路径寄希望于普遍适用的法律,甚至得出"金融法源于道德失灵"的不当推论。究其原因,乃是道德维度与法律思维之间存在错位,道德维度不能当然地转向法律思维立场,进而无法找到金融风险治理的法理依据。当前,对这一理论进行分析与批判,认清其危害,对于金融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