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细碎化是我国农村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性制约,"细碎化土地"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移动性,这就导致农地利用存在计量成本和一致行动成本等交易费用。既有的"产权界定—经济激励"框架主要论证产权界定状况对农地制度绩效的影响,在农地利用外部性较大、产权界定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其解释力逐渐减弱。将土地细碎化特征和集体行动纳入到农地制度绩效分析之中,通过"产权特性—产权结构"这一新的分析框架可以发现:在我国,土地具有细碎化特征、农地利用具有较强外部性的情况下,产权界定成本很高;土地细碎化特征要求农户形成集体行动,将农地利用的外部性内部化为组织利益;建立在"准私有制"基础上的合作经济行动必将遭遇计量难题和一致行动难题,形成"反公地悲剧"的困境,而建立在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集体经济行动可以降低交易费用。这一新的农地制度分析框架可以深化对于我国地权的理论认识,揭示我国农地利用所面临的困境,也能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国集体土地制度所具有的实质性的经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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