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医疗服务的市场化改革,由此产生的医患关系问题日益突出。造成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因素主要来自于社会、医方和患者三方面。构筑法治化医患关系包括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健全调处配套机制、建立示范性宣传引导等路径。深圳"医患和谐示范岗"创建活动开展八年来在构筑医患和谐关系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示范岗在参评对象、评审标准、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为解决当前日益严峻的医患矛盾,应当以社会医疗机制为突破口,以法治为保障,构筑法治化的医患关系,依法推进医患和谐关系建设。关键词医患关系 依法 和谐 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