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对于调整不同区域间公共服务的规模和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在设计一个有效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时,首先就要明确转移支付的目标。各国应在转移支付的一般目标基础上选择适合本国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这三个目标是内在统一的,都是为了达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我国现行转移支付的三种形式,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刚好与以上三个目标相对应,应分别用来实现这三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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