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人心,对我国的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要在刑法领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遵循科学、协调、谦抑和人道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要合理划定犯罪圈,坚持无罪推定原则,贯彻刑罚轻缓化理念,注重行为人刑法的现实价值,注重司法效果的积极反馈。在刑事立法中要重新构筑立法体例,调整具体法条设置,顺应人本主义潮流,改革我国刑罚体系和行刑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环境刑法的罪刑设置。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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