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省的农村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部分与农村、农业与农民有关的立法、执法状况和当下开展新农村建设等现实要求还不相适应。应提高农民积极参与的意识、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利,使农村法制建设得以稳健发展,这是有效推进安徽省的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