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较了广州和香港两地旧城改造中不同行动者的参与模式及其所扮演的角色。文章认为,广州的旧城改造必须要有长期的规划和明确的思路;政府不能过分涉入旧城改造的具体工作;香港成立独立的市区重建局的作法值得借鉴;旧城改造之前应该有社会影响评估,要为居民提供合法的意见表达渠道;广州市还可以考虑在旧城改造地区开展旧城改造服务队工作,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