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教融合实体化运作是校企合作办学的高阶形式,也是我国深化产教融合的主攻方向。在产教融合实体化运作过程中,应遵循权责对等、互惠共赢、公益性与经济性兼顾等原则。根据产教融合实体化运作中的差异,可以划分为经济功能强而教育功能弱的松散联盟、重社会效益兼具经济效益的职教集团、自主办学的独立法人等模式。要以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导向,把握产教融合实体化运作的路径,具体应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产教融合实体化运作的规范性;面向产业发展,推动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有机衔接;聚焦人才培养,明确产教融合实体的任务和使命;健全治理机制,增强产教融合实体管理运行的实效性。

  • 出版日期2022
  • 单位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