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浓部达吉认为法可分为制定法和非制定法,非制定法包括习惯法和理法,可以引起制定法的改变。基于此,美浓部将政治习惯、事实等纳入宪法解释,认可宪法变迁论,重新解释明治宪法并提出"天皇机关说",为政党内阁制提供了理论支持。但是,他强调政党内阁并非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美浓部的宪法解释与政党内阁论具有相对化和流动性,当社会形势发生变化时,便以时势为由改变宪法解释,从政党内阁的支持者"转向"反政党内阁论者,其前后不一的主张遭到右翼国体论者的强有力批判。美浓部的宪法变迁论有逃避价值判断之嫌,而这又与近代日本的天皇主权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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