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信息公开的司法公开,在大数据条件下表现出了新的特点,而司法公开的新特点对法官制度注入了许多新的元素,特别是表现出了对法官制度新机制的需求。法官制度新机制运行又对司法全面公开和法官审判完全独立的一体化提出了新的需求。为法官制度"两全新机制",把司法公开纳入到法官制度中来,并成为法官制度中关键组成部分,"两全新机制"不仅是司法公正的保证,而且还会使司法工作高效率运转,不断地提升司法公信力,最终达到使法律功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