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始自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就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延续而发展,怎么看待犯罪,犯罪的原因何在,犯罪真的百害而无一利吗?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把犯罪看成是客观存在的正常的社会事实,构建出唯物哲学上的"物"的观念作为方法论基础,分别从认识论,本体论和价值论对犯罪进行法哲学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