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生态危机威胁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时,大众传媒总是反复地向人们告警,人类需要对其遭受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已经20余年,生物多样性并没有因为公约的出来而丰富起来,反而正在减少。因此,我们需提请世人注意,生态安全是立足于人类特定价值体系做出的裁断,而生态修复是文化举措,是特定文化下的产物,因而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也具有特定的文化差异性。只有每一种文化下的生态安全得以实现,人类的生态安全才得以实现;每一个区域的生态安全了,地球上的生态才能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