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由动物演化而来,仍将与动物相伴而生,为维护和增进人类福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动物已成为当代社会的共识。保护动物的理论基础包括新人类中心主义、动物福利论、动物权利论等,相应的立法形式表现为初始形态的反虐待动物模式以及较高层次的动物福利模式甚至动物权利模式。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国民的接受程度以及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的需要,走以反虐待动物模式为起点的渐进式发展路径,是推定我国家养动物保护的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