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烟草广告法律(术语)定义变迁1987年10月,《广告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为卷烟做广告",此是"烟草广告"法律的最初雏形。1991年6月,在《烟草专卖法》中使用"烟草制品广告"的法律术语。1994年10月,在《广告法》"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首次在成文法律中使用烟草广告的术语。1995年12月,《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于2016年4月29日废止)对烟草广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