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其论著《美学》中将音乐视为浪漫型艺术,主体性作为其阐释音乐的视域。基于对整体艺术的意义及其表达这一本质属性的考察,音乐突出表现出艺术本质的主体性特征。音乐的内在意义及其表达存在于内心生活,基于这一前提,文章通过论证音乐朝向性格描写以及纯粹声响构成两种偏离理想原则的发展方向,提出作品的内在意义及其表达只有在两者趋于平衡的理想音乐中得以实现,其辩证地发展过程将成为理解与阐释音乐艺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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