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是广州市政建设兴起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城市文化之一的戏剧活动也被纳入到市政管理和市政建设之中。对城市戏剧活动,广州市政府在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体制上,成立了戏剧审查委员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管理机制;在职能上,明确了政府在戏剧管理上新的角色定位,由对戏剧活动的单纯限制、禁毁转变为对戏剧的引导、规范和服务;在手段上,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行政、法律和经济等的综合管理。上述举措,既大大推动了当时广州戏剧的城市化进程,也对当下城市戏剧管理及文化体制改革实践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