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重要现实意义,而明确并落实董事会职权是其核心问题。目前,我国《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职权的相关规定存在欠缺,同时,实务中董事会运作还存在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的现象。对此,应从落实董事会法定职权、明确股东授权制度、理顺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上的关系这三个方面完善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