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未能有效发挥金融资源的配置功能。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农村金融体系正常金融功能的复归。背离金融功能观的农村金融改革,仅仅局限于既有金融结构内部的修补,而不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根据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发展出能够实现金融功能的规则、制度等具体的金融形态,并且进行金融结构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