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在法律适用上面临着"民法抑或劳动法"的单一选择。是否所有的家政服务人员都应适用劳动法,对此,应在分析法律关系性质和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及其法律调整的基础之上进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