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北太平洋区域海洋溢油风险大,海洋环境的整体性要求建立有效的溢油合作机制。然而《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框架下的溢油合作机制缺乏约束力,合作进展缓慢。国际油污防治法律体系也不能有效促进该区域溢油合作。为此,西北太平洋区域溢油合作法律框架构建可以借鉴地中海区域的公约-议定书模式,制定框架公约和具体议定书,完善定期会议制度、资金制度以及争端解决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