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约翰.穆勒《论自由》观点为依据结合中国现代化生活实践中人的存在的历史变迁,阐明功利主义价值主体的特征,说明人是欲望与良心的统一体,社会的健全与人的进步之间的历史的必然关联。穆勒通过"天才观"与"习俗专制"的对峙,强调功利主义社会的人观并说明"个人与社会和谐"的阈值。穆勒功利主义社会观对中国社会的考察既肯定中国传统文化的精良又倡导以社会的发展来推动民族的进步和个人独立自由,以自利为圆心,以知识、自尊、平等、责任、义务、利他等为半径的功利主义价值主体的培育是中国转型期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