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经济宪法围绕国家与经济的关系,在"经济自由"和"社会国原则"之间谋求国家与市场的动态平衡。其探讨和研究经济宪法的思路,实质上是通过国家经济权力与基本经济权利义务的界域厘清,确立国家经济干预权限,并以司法实践实现自由竞争和国家调节二者之间的互动。处于经济转轨期的我国,宪法的经济性规范并不少见,但无论是从规范的逻辑,基本权力限制国家经济权力的实质化以及政府经济行为的法治化等问题上仍亟待制度理性的关怀,这也正是我国目前经济法治之中急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