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 ,缓刑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亟待完善之处。在立法上 ,关于缓刑犯的实质条件及考察机关的规定 ,存在着制度缺陷 ;刑法对于未成年人适用缓刑未予以适当的倾斜 ,也未建立缓刑保证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 ,对缓刑犯的监督考察落实情况较差 ,机构和人员不到位 ,监督系统不健全 ,管理失控 ,现行的监督考察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针对上述问题 ,应当修改刑法的相关规定 ,明确对未成年犯的特殊保护和缓刑保证金制度 ;人民法院应把好判决关 ,同时加强对缓刑犯的日常考察和管理制度 ;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