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对2007年以来并购重组中大股东盈利补偿的统计发现,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补偿和股份回购(或赠送股份)补偿,而且具有明显的时间特征,即2009年11月之前均采用现金补偿方案,之后基本上采用了股份回购(或赠送股份)的补偿方案。在此基础上,通过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两个层面分析出两种补偿方案均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其中,股份回购方案比现金补偿方案更能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时更能制约大股东在并购重组活动中对过高评估或过高盈利预测的"冲动",因而更能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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