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可避免地存在,它在有效增强了安全生产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活性的同时也存在异化的可能性,容易被滥用。关于规范和控制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可从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制度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案件查、审分离、说明理由、审核和集体讨论、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备案、案例指导、责任追究等。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华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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