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文献开发利用中保护和尊重信息权利体现了法律对于各项法理利益冲突的协调。从信息权利的非财产性属性来看,《世界人权宣言》等系列法律性文件是保护信息权利的重要法理基础;从信息权利的财产性属性来看,财产权劳动理论等是地方文献开发利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合理性理论基础。信息权利在地方文献开发利用中的具体体现反映了二者之间的能动法理关系。这也是思考评价、分析馆藏地方文献资源开发利用中信息权利保护能力重要法理基础的思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