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问题提出随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同一企业针对同一标识享有多项知识产权的现象日趋普遍。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体系上,《商标法》主要保护注册商标,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保护有一定影响的装潢等。那么,当有一定影响的装潢中包含注册商标时,当事人是否只能通过《商标法》进行维权?当被诉产品中同样使用了被诉主体享有的注册商标时,被诉行为是否当然不构成侵权?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必须先经过行政前置清除注册商标后才能进行维权?

  • 出版日期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