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县市财力构成中转移支付资金比重日益升高的背景下,转移支付资金的自主化是增强县市政府自主公共服务能力的关键。现行转移支付存在着专项和专款比重过高,转移支付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不能事先确定,一般性转移支付补足率低,县市政府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的动力不足,以及相关上下级政府间关系和地位扭曲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转移支付资金的自主性。要实现转移支付资金的自主化,就必须通过法制化、科学化、公开化及建立约束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县市政府在转移支付资金的取得、使用上拥有自主权。最后,提出了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相关政策。

  • 出版日期2008
  • 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