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在政府主导下内生需求诱导型的制度变迁,因此,政府的作用是必要而且必须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正式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对于这类组织来说,政府的作用又需要合理界定。本文的基本内容是在肯定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明确提出了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同阶段政府的策略选择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政策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