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商事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所有的调解行为都是在其调解意愿和心理的指导下实施的。如果在调解中发生的情况使当事人失去了继续调解的主观意愿或产生抵触情绪,调解程序将很难继续下去。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常常会表现出过于自信、猜忌等复杂的心理倾向,还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预期,如果调解的进程不能满足当事人的这种心理预期,当事人可能就会对调解失去信心而不愿意继续调解。对此,调解员需要采用相应的对策予以引导,以保证调解的顺利进行。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