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依据已经成为现代政府规制活动的基础。同行评审在规制活动中的引入,能有效确保科学依据的可靠性,增强规制活动的透明度和可应责性。但同行评审并不能终结科学争议,相反却可能为规制对象提供弹药,引发更激烈的科学争议。法院不可避免成为规制科学争议的新阵地。作为通才型的法院,在面临日益精细的规制专业判断时,不应放弃作为看门人和守护者的司法责任。从传统的高度尊重到如今的严格审查,这种司法立场在确保科学依据可靠性的同时,也有助于增进规制活动的透明、审议、参与、问责等行政法价值。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