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具有相当的衔接性,但由于制度设计存在纰漏与弊端,造成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养老待遇、政府补贴、缴费责任、参保范围等方面存在不衔接问题。因此,政府应当采取积极应对策略,促进这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