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问题的提出土地执法工作通常涵盖两大块:一块是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执行环节的执法,也就是国土资源部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另一块是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监督环节的执法,是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土地管理工作笼统地说,包括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两个方面;具体地说,包括土地的批、供、用、补、查、登、融等方面。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长期以来,人们也习惯按照这两个方面来分类。2014年,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印发了《土地督察发现问题分类指引(试行)》,其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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