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体制下,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旨在保护善意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和交易安全,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保护不动产原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文章以保护不动产原所有人为视角,在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引入民事诉讼公示催告程序,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尽可能实现善意取得人和原所有人双方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