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活动中,气味标识被认可成为一种非传统商标并被纳入到商标法保护的范围。但对于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我国能否将气味标识作为一种非传统商标予以保护尚值得探讨。在《商标法》保护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可以为其提供排他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