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乡发展差异拉大及其伴随而生的若干社会问题涌现,如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收入成为重要课题。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构想是在坚持集体公有制的前提下,将所有权、使用权与资格权实现立法剥离,从而既保障农民基本安居权益,又鼓励农业生产要素通过资本化方式服务农民增收。在具体实现路径上,应区分不同农村地区现状和前景,分阶段稳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稳妥协调处理宅基地社会福利性与商业盈利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