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参与式互动治理结构既是适应社区治理创新的一种尝试,也是推进地方政府、社区与社区居民良性互动的一种新型结构。要准确反映互动结构中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重视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体制结构的导向性、机制运行的互动性等三个变量。在现实中,社区参与式互动治理结构还存在许多弊端与不足。消解的对策是以界定职责分工的边界为抓手,增强地方政府的自律与自觉;以完善服务居民为导向,增强社区的自治与自信;以完善人格为起点,增强社区居民的自主与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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