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与行为与参与意愿是有一定区别的,两者之间也并非完全对等。通过对陕西省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参与意愿情况的调查,发现虽然旬阳县的参与率很高,但参与意愿比较弱。影响农民参与意愿的因素包括农民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程度、报销水平、补偿模式、医疗服务的提供以及对政府的信任程度等。政府应该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在保持"高"的参与率的同时设法提高"强"的参与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