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享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生态补偿是实现共享发展的具体措施,是国际范围内为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所做的一项制度安排。生态补偿不仅在于对再生产中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还应考虑到实现现实目标的潜在长期利益损失的补偿。选择全国首个跨省份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区域新安江流域为考察对象,发现存在上下游主体利益诉求冲突阻碍生态补偿、跨行政区管理组织缺位制约生态补偿、法律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生态补偿形式单一等问题,因此,生态补偿机制应立足于共享发展理念的基础上,这种补偿表现为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经济补偿,而深层次原因体现为上下游地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