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人肉搜索"的两面性和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对于"人肉搜索"当不当禁以及如何解决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的冲突问题,一直争议不断。作为一种信息搜寻方式的"人肉搜索",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的重要表现。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是现代社会公民享有的两项重要权利,缺一不可。"人肉搜索"不应当被禁,而应当进一步规范化,并通过行业监管、道德引导和法律规制等多方措施,寻求公民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的平衡保护,建立更为理性、合理、规范的网络传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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