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诉讼请求权是气候司法的核心法律问题。气候人权为宪法性气候诉讼提供了权利基础,国家的注意义务在以荷兰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得到了一定的司法认可。清洁、健康环境权在针对政府和企业的气候诉讼中均有诸多成功案例,而寻求气候变化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救济虽然常见但罕有胜诉。气候稳定权是指每个人均享有稳定气候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前述多种气候诉讼请求权的上位概念,包括气候人权、财产权、参与气候治理的权利等。将气候稳定权作为气候诉讼的权利基础,是一个简洁、有效的法律选择。
- 出版日期2022
-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