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责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规制行政责任所不可或缺的。我国现行行政责任法律制度基本原则存在不足,不管是客观违法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还是过错推定归责原则,都不能很好地解决我国行政责任的承担机制问题。行政责任法律制度应确定四大基本原则,即公开性原则、错责相一致原则、权责统一原则和领导问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