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票据使用已越来越普遍,但因基本概念不清和实践新问题突出导致对表见代理情形下票据责任的司法认定存在不足。面对票据金融形势的变化,票据追索权纠纷中涉及表见代理的构成,必须厘清票据表见代理与普通商事表见代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以本人授权代理人的权利外观与保护善意相对人之信赖利益之间的逻辑关联性为基础,准确认定非法定代表人构成票据表见代理的代理权外观与实质。同时结合本人过错与票据权利时效等因素考察相对人之善意是否构成及程度,以判断非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情形下票据责任是否成立。

  • 出版日期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