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是环境治理的行为主体,信用是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从本质上讲,环境信用是人对自然价值让渡的践约状态,如果信用践约正常则人与自然能够和谐共生,反之则会引发人与自然关系的高度紧张。企业环境信用体系通过增强硬度、延展广度、提升温度来强化生态文明制度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同时有利于企业绿色发展水平的稳定提高,在构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过程中要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信息集成和信用共享相结合、硬性规范和柔性培育相结合、外部约束和内部管理相结合、固态标准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