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的历届政府都试图通过国家金融机构举办农贷来解决困扰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枯竭问题,政府的良好意图在实践运作中往往南辕北辙,这是一种悖论性现象。具体而言,农贷悖论体现于三个方面:为解决农村金融枯竭而生但金融资源的真正枯竭者却难以得到农贷资金;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广大贫农从农业发展中的得利甚少;遏制了旧式高利贷却制造了新式高利贷。造成农贷悖论的原因,既有国家的因素亦有小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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