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浒苔事件的处理,彰显政府在海洋环境应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但是我国政府在海洋环境应急管理中,其协调机制存在弊端。因此,构建海洋环境应急管理的政府协调机制刻不容缓。可以将政府协调机制按照时间维度分为事前的预防协调机制、事中的危机化解协调机制、事后的处理协调机制,三个阶段遵循不同的原则。此外,政府协调机制的有效运作,尚需要构建其协调运作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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